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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质疑安徽芜湖“房产新政”意图救市 当地回应

[时间:2012-2-11 20:57:06  查看次数:154  作者:上海房产律师  来源:转载]

房地产律师点评上海房产律师田杰认为,芜湖市新政市场调控论,从其文义上解释并无不妥。毕竟,控制一词既可以是控制房价上涨,亦可以是控制房价下降。芜湖市的新政如果说是“严控房价”的话,那肯定是严格控制房价,防止下跌。只不过,这种初衷与百姓的期待背道而驰。田律师认为,芜湖做法如果未能被中央叫停的话,其他城市跟风的可能性极大,也许我们有可以在不久的将来看到房产市场的春天。芜湖的举动,如果未经中央事先默许,那就是一种冒险的盲动。这只能说明,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,地方政府难以承受这熊市之重。如果是经中央实现默许,那么我们就对这个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态度和前景大大问号了。如果未经中央默许,那么芜湖市的举动可以看做地方政府与中央的博弈的开端,这也将考验中央政府的权威和政令执行的有效性。对此,我们拭目以待事态的进一步发展。
 
Latest update:根据最近消息,芜湖新政短命夭折。其实这并不奇怪,否则中央政府威信何在?我们有理由相信,房价将会进一步下跌。
 
针对房地产新政系“救市”的说法,芜湖市政府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否认,表示新出台的房产政策并非是对调控政策的“松绑”和“救市”,目的是严控房价,保证市场有效供给;加快安居工程建设,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;满足合理住房需求,鼓励各类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等。

根据芜湖市出台的房地产新政,2012年在市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房,在办理产权登记时,给予所纳契税100%的补助,对购买新建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、70平方米以上的,再给予50元/平方米的购房补贴;对购买新建首套自住商品住房70平方米及以下,再给予150元/平方米的购房补贴。该新政同时限制新购房屋的出售,规定享受财政补助政策的普通住房,自产权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,实际从购房之日起须5年方能转让,否则退回已享受的财政契税补助和购房补贴。

芜湖市副市长洪建平10日介绍,2011年芜湖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24.2%,高于全省9.18个百分点,房屋施工面积同比增长27.42%,高于全省9.17个百分点。

尽管芜湖市政府回避“救市”的说法,但市场开始关注该“让利式”新政的示范效应,海通证券10日表示,如果此举成行,更多地方政府可能仿效。(刘国锋)
田杰 律师
中国石油大学英语学士,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,曾担任法国布依格工程公司上海子公司法务,英国律所-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高级翻译,中伦律师事务所(原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)专职律师.现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专职律师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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