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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财政局就房产税答疑 家庭成年子女买婚房不征收房产税

[时间:2011-6-16 22:57:30  查看次数:699  作者:上海房产律师  来源:转载]

上海市财税局就房产税征收中的疑问进行了解答。对于市民关心的成年子女买婚房是否征房产税的问题,财税局明确表示“不征”,但要按照二套房标准征收3%的契税。

父母房产证上已有名字,子女因结婚购房是否要征收房产税?

答案:如果子女在父母一套房产证上已有名字,由于结婚原因购买新房,将不征收房产税。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,需按二套房标准征收房屋成交价格3%的契税。

动迁房是否征收房产税?

答案:如果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动迁补偿标准范围内,原则上将不予征收。但如果再次买房,动迁安置房将作为原住房,纳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计算范围。

已有动迁房,再购房是否按首套房算?

答案:如果市民已经拥有一套产权动迁房,再买房屋,将被认为第二套。

成年子女购婚房还是“认房又认贷”

虽然财税部门已明确,成年子女如在父母房产证上有名字,由于结婚原因可购新房。但记者昨日从本市包括工、中、农、 建等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,这一类人贷款会很困难,尤其是那些夫妻双方在父母房产证上都有名字的。央行上海总部表示,对于房贷,仍采用“认房又认贷”的基本原则。对于已经办理“去名字”手续的成年子女,银行则表示可申请商业贷款。 
田杰 律师
中国石油大学英语学士,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,曾担任法国布依格工程公司上海子公司法务,英国律所-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高级翻译,中伦律师事务所(原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)专职律师.现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专职律师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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